香港演艺学院与越南文化体育与旅游部培训司签订策略性合作谅解备忘录 开展演艺教育培训及文化交流合作
香港演艺学院(演艺学院)於9月19日公布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文化体育与旅游部培训司(培训司)签署谅解备忘录(备忘录),旨在促进越南和香港演艺学院在艺术和文化领域的教育交流。
演艺学院非常荣幸接待由越南驻港总领事范平谈先生和越南培训司司长Le Anh Tuan副教授带领的二十二人代表团。
备忘录由越南培训司司长Le Anh Tuan副教授和演艺学院校长蔡敏志教授签署,并由演艺学院署理校董会主席苏彰德教授及越南驻港总领事范平谈先生见证。
该备忘录概述了合作原则和范围,旨在提升越南表演艺术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根据备忘录,获选的越南学生将参加演艺学院举办的教育和培训计划,并鼓励演艺学院与越南文化体育与旅游部属下培训机构进行合作和文化交流活动。
演艺学院署理校董会主席苏彰德教授对此合作表示欢迎:「今天签署的谅解备忘录,象徵著我们致力加强学院与越南在表演艺术领域的紧密联系。我们期待与越南文化体育与旅游部培训司携手合作,开展各种文艺活动,为亚洲表演艺术领域的艺术交流、人才培训及合作项目创造别具意义的机会。」
香港演艺学院 (www.hkapa.edu)
香港演艺学院(演艺学院)於1984年依据香港演艺学院条例成立,是亚洲首屈一指的表演艺术高等学府。演艺学院提供学士课程与实践为本的硕士课程。学习范畴包括戏曲、舞蹈、戏剧、电影电视、音乐与舞台及制作艺术。演艺学院的教育方针著重反映香港的多元文化,中西兼容,更提倡跨学科学习。
自2008年以来,演艺学院获得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评审局)授予的「学科范围评审」资格,使演艺学院能够自行监察和评审其五个学科范围(舞蹈、戏剧、电影电视、音乐与舞台及制作艺术)内的学士学位及大专课程。由2016年起,演艺学院获批的「学科范围评审」资格扩展至涵盖硕士学位及以下的学位及大专课程。自2023年起,戏曲学院所开办的大专和学士课程亦已通过评审局评审,获得自行监察和评审的许可。
除湾仔本部外,位於薄扶林的伯大尼古迹校园自2006年起,亦是电影电视学院的培训设施所在地。
根据2023年公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香港演艺学院於表演艺术类别荣膺亚洲第一,排列全球第十三位。